一、积极宣传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审计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需要,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规范审计行为,依法开展审计工作。
二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;
(二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;
(三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、资源利用与保护情况进行审计;
(四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、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;
(五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(六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(七)对学校内部管理的干部及有关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(八)对挂靠学校的社会团体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;
(九)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;
(十)协助党委和行政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事项。